因违约判赔近百万!张韶涵发声:为自己的权利而战

歌手张韶涵因合约纠纷,遭前东家青田经纪公司与福茂唱片提起诉讼。法院昨日一审判决张韶涵败诉,须赔偿两方409万余台币(约98万人民币)。

张韶涵遭前东家青田经纪公司与福茂唱片提起诉讼,指她未依照合约发行10张唱片,以及不配合公司安排演出,共向其求偿3465万余台币(约832万人民币)。

6月30日,法院宣判,双方合约终止前,福茂唱片已着手制作张韶涵的第7张专辑,并有7首歌曲已支付制作费用,约48万台币,加上置装等费用,最后判张韶涵须赔偿409万余台币。若被告人不服,可上诉。

张韶涵本人在社交平台发文,表达对此事的立场和心声:“权利不是别人施舍的,是靠自己争取。I will fight for my rights!(我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战)”

福茂唱片对媒体表示:“对于法院做出张韶涵应赔偿福茂唱片的判决,福茂唱片表达非常尊重!”并强调一直很珍惜与艺人之间的情谊,“当初福茂唱片之所以会进行诉讼,初衷只是想要维护业界伦理,对事不对人!既然法院已经做出张韶涵应该赔偿的判决,我们认为已达到了当初的目的。”

福茂最后表明:“我们希望这是最终判决了,如果张韶涵小姐不再提起上诉,我们也不会再有其他要求!最后,祝福张韶涵小姐在业界再度大放异采!”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