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2020年6月24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向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佳佳,下达了限制消费令。理由是,在执行申请人林华康、毛卫红申请执行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胡佳佳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约25.1亿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加工,服装、鞋、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等。
根据公开资料,此次被限制消费的法定代表人胡佳佳,与该公司创始人周成建系父女关系。

▲美特斯邦威的官网介绍截图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