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车”APP可低价骑行多款共享单车案详情披露:涉案近亿元,多人被诉!

去年8月,警方接到相关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的报警,声称有一款APP侵犯了这些共享单车的正常服务,造成该共享单车公司巨额损失。去年8月28日,警方在深圳市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胡某等人(→详细点这里)。

今天下午,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在“闵行区涉企犯罪及监察建议分类指引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犯罪嫌疑人张某、胡某等人,已于4月30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至闵行区法院。

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017年1月始,被告人李某某经与公司研发部总监张某等人商谋,在未经营任何共享单车实体业务的情况下,与公司服务器组组长胡某在手机安卓端、10S端设计并上架名为“全能车”、“全能车PR0”的APP项目,以能打开市场上所有品牌单车为名,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交纳押金、支付使用费。

其中,被告人李某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起意创设“全能车”项目;被告人张某作为研发部总监与被告人胡某、被告人何某某等人采用反编译、抓包、破解等方式,突破计算机安全保护措施,获取市面上运行的品牌单车APP与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数据包要素、编写规则及接入端口,再由被告人胡某带领服务器组组员被告人丁某某、黄某某将非品牌单车用户修改为其事先注册的品牌单车月卡、季卡用户,根据该规则结合“全能车”客户端发送的单车二维码、用户地理位置、轨迹等信息重新编写数据通过虚拟客户端发送至品牌单车服务器,获取“哈啰单车”、“摩拜出行”、“青桔单车”等公司服务器开锁指令,从而实现将普通用户或非品牌单车用户伪装成品牌单车月卡、季卡用户,致品牌单车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识别”功能无法正常运行,非法许可他人使用被害单位车辆,从中谋取巨额利润。

截至案发,该公司发展全能车注册用户共计476万余人,完成订单总数约3.48亿条,非法获利达9320万余元。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所在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非法获利达9320万余元,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李某某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张某、胡某、何某某、丁某某、黄某某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月30日,闵行区检察院将上述被告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至闵行区法院。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共享经济方兴未艾,本案是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共享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该案犯罪数额巨大,影响了多家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收入。检察机关通过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也通过该案的办理,对企图不劳而获和投机取巧的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在法律的轨道中依法经菅,助力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