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阿姨火烧小区凉亭获刑3年 ,只因觉得别人看不起她捡垃圾

4月27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但是细想下来也令人唏嘘的放火案。

2019年9月25日凌晨,上海宝山某小区内火光冲天,原来是小区内的花园凉亭被人点燃。民警调查发现,一个人影在凌晨四五点时,点燃了凉亭内的木质座椅,随后火势开始蔓延,很快将凉亭全部引燃。

所幸小区内的其他住户及时发现后,立即报警,火势得以扑灭,没有酿成更严重的火情。随后,民警进行排查,很快将涉嫌点燃凉亭的刘某某抓获。

刘某某是一位63岁的上海退休阿姨,平日里经常会捡些垃圾出售来补贴家用。小区内许多老人都会在小区花园的凉亭内聊天,而不少老人为了聊天方便,会将家里的废旧座椅搬至凉亭。

之前有一次,刘某某经过花园凉亭时,也想坐在椅子上和大家一起闲聊,却遭到了椅子主人的拒绝。刘某某认为,是因为有人看不起她捡垃圾,才不让她坐。回到家里后,刘阿姨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愤懑不平。

事发当天早上,刘某某醒来后再次想起这事,越想越觉得生气,便从家里的热水器旁边拿起打火机就往外赶,想着既然她不能坐,大家也都不要坐,便一把火想烧掉椅子。

经鉴定,物损价值人民币78,300元。

2020年4月9日,公诉机关依法以刘某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4月27日,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对此也是后悔莫及。

刘某某的辩护律师庭审中辩护称,被告人刘某某在小区捡垃圾增加自己收入,因此引发其他居民的自然或不自然地排斥,才会想烧掉排斥她的那些人的椅子。凉亭位置在小区花园广场上,离居民楼间隔50米以上,凌晨时大多数人已经起床,危害后果相对较轻。之前被告人无违法犯罪,现在后悔莫及,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对此回应称,对于主观故意问题,被告人刘某某对椅子损害有直接主观故意,对凉亭内的其他财物等有放任故意。放火主要是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时间不是决定因素,很多人也在睡眠状态。点燃的木质凳子,周边绿化面积,可能造成火势蔓延,因为救援及时才没蔓延。从实际损害来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鉴于坦白等情节,现在酌情量刑在三年。

上海宝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处罚。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已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

据此,上海宝山法院依法对该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胡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