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全新升级4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上海女职工特种重病互助保障也将被纳入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保障力度再“升级”!累计最高保障金由6万元提升至17万元!
2003年,由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联合推出《上海市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险计划》,为女性职工撑起一把保护伞。
这项关爱举措受到了广大基层单位和女职工的欢迎,参与人数不断增加,活动影响不断扩大。2019年,参保人数达74.09万人,共有900名女职工获得给付金额962.40万元。
今年政策具体解读
保障内容:覆盖两大类共7种癌症
在保障期限内,被保障人在市职保会认定的本市二、三级医院首次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含乳腺原位癌)、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含生殖器官原位癌),并经住院治疗者,即可向本会申请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
女性生殖器官癌,指子宫癌、子宫颈癌、输卵管癌、卵巢癌、阴道癌和外阴癌。
给付标准:最高给付17万元
基本保障层中的特种重病保障(B0)包含:
■重大疾病(二十三类)以及特定疾病(四种)和女职工特种重病以及女职工原位癌。
■特种重病保障金为1万元(含特定疾病保障金1万元);
■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金为1万元(含女职工原位癌保障金1万元),累计最高保障金2万元。
加强保障层中的“特种重病保障”有B1、B2、B3三个保障梯度,保障期内每人只能参保一种:
■B1保障中重大疾病保障金为2万元(原位癌等特定疾病保障金2万元);
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金为1万元(女职工原位癌保障金1万元);
——女职工累计最高保障金为3万元。
■ B2保障和B3保障中重大疾病保障金分别为5万元和10万元,原位癌特定疾病保障金2万元;
女职工特种重病保障金分别为3万元和5万元,女职工原位癌保障金1万元;
——女职工累计最高保障金15万元。
■ 同时参保基本保障层(B0)与加强保障层(B3)保障项目,女职工累积最高保障金17万元。
参保对象:
1、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保”)范围的女性在职职工;
2、不属于“职保”范围,未满55周岁的女性从业人员。
参保方式:
需由单位统一在上海市总工会“申工通”网络工作平台进行参保,无需到窗口办理。
4月1日至30日,已建会的参保单位可根据用户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参保;未建会无用户名的参保单位登录“申工通”工作平台注册后即可参保。起保生效日统一为4月1日。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