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家制品公司与远在新疆某教育公司因为货款纠纷,诉至上海法院。虽然制品公司赢了官司,但是疫情期间,执行很困难。今天上午,上海宝山法院通过线上执行、线上谈话的形式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云执结”。
宝山法院表示,疫情防控时期,既要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又要确保法院执行工作不掉线,执行工作方式要应“疫”而变。
2017年8月,上海某纸品公司与远在新疆的某教育公司签订《印刷服务合同》,约定由纸品公司为教育公司提供印刷服务,印刷各类图书,教育公司需支付纸品公司相应服务款项。后双方对账发现,截止2019年7月,教育公司拖欠纸品公司货款122万余元。纸品公司多次催讨无果下,于2019年9月向上海宝山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相应违约金。
庭审中,被告教育公司辩称,拖欠的货款属实,主要是由于自身目前资金紧张导致无法按期付款。
2019年12月,上海宝山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纸品公司的诉请,判决被告教育公司向原告纸品公司支付122万余元的货款以及相应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教育公司无法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原告纸品公司遂于2020年1月向上海宝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将在诉讼阶段进行保全的账户进行查询、划扣,但是账户内只有29万余元。经查,被执行人教育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但是其中的一些资产变现需要一定的时间。
经过法院沟通,被执行人也有协商解决意愿。
2020年2月28日,借助人民法院执行管理系统的执行在线谈话模块,在上海宝山法院的指导下,成功实现了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三方的线上约谈,这也是上海宝山法院在疫情期间第一次通过线上约谈的方式进行三方谈话。
3月19日上午,在法院的主持下,三方再次“云”见面并达成最终执行和解协议。
据悉,自疫情防控以来,上海宝山法院已进行了近40次的线上约谈的执行方式,充分发挥“线上执行”的便捷性与及时性。同时进一步研究“线上执行”在日常工作中的推进和普及,推行“零接触式”执行方式,推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总结改进操作中的问题,力争实现办案质效最大化。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胡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