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绿化市容局(市林业局)、市网信办六部门决定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记者从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颛桥一生鲜店在经营过程中有销售青蛙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店主停止经营配合调查。根据鉴定结果,该店销售的是黑斑蛙,为本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也是疫情管控期间,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首起违法交易野生动物案件。

2月21日,市场监管人员在颛盛路日常巡查时,一家销售生鲜产品的商铺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店铺门口一只泡沫箱里,不少活体青蛙正在网兜里跳动。市场监管所人员向店主索要进货凭证,却被告知“没有”,便当即要求店铺关门、配合调查,同时将青蛙送检。

经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鉴定,现场查获的这批青蛙为黑斑蛙,是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同时也被列为上海市重点保护的陆生动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疫情防控期间还将对餐馆、市场等场所开展普查,杜绝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