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是否强制执行?已休年假是否要还?劳动法专家解答春节假期延长等N个疑问!

昨晚网上公布国务院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消息后,网民们纷纷拍手称快,他们称赞中央的此项决定英明,来得及时,但网友们在为中央的决定点赞的同时,也对假期延长,以及近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涉及诸多劳动关系问题提出疑问。今天,周到、新闻晨报记者收集网友近期提出的问题,特请劳动法专家张佶进行政策解读并释疑。 

问:春节假期延长是否一定要执行?

答:非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应当执行休假。

问:非因的“疫情防控不能休假”,能不能补休?

答: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此,非因的“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应当执行休假,未能休假应当补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问:已经在休年假、婚丧假等,是否要给员工补假?

答: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相关精神,结合工作实践,职工紧接着原春节假期后请假的,原则上不予补假。但职工更改要求,提出申请自新休假之后请假,人性化的企业应当批准同意更改婚丧假起始日期。 

问:已安排在原春节休假期后休年假,是否应该推迟或重新安排年休假时间?

答:国务院通知已明确延长春节假期,单位安排年休假的时间与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时间重叠,故单位应该推迟或重新安排年休假时间。 

问:被隔离员工工资怎么算?

答:若被行政部门要求隔离的,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