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杂货店悄悄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店主被拘留5日

1月13日上午9时许,青浦公安分局商榻派出所民警在金泽镇商周公路1弄10号杂货店内查获了几箱烟花爆竹。

经现场询问,发现这批烟花爆竹为68岁的店铺经营人杨某全所有,民警遂将其传唤至商榻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杨某全交代,2019年7月至8月期间,有一男子驾驶一辆浙牌货车停靠其小店附近,向其推销了数箱烟花爆竹,藏于店内售卖,直至民警将其查获,其已陆续售卖了3至4箱。

后经青浦区消防救援支队认定,杨某全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共计5箱。

目前,青浦公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对违法嫌疑人杨某全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没收其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

上海消防部门表示,根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市民如发现有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110报警电话举报,公安和消防部门将依法查处。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倪冬 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