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布本市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车辆范围的公告》。其中明确,共有七大类型的车辆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免费通行。这一公告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这七种车辆是:
一、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车辆;
三、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四、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五、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六、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七、重大节假日期间行驶高速公路的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除上述车辆外,其余车辆途经本市高速公路时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如国家对收费公路免费通行车辆政策进行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另据周到记者了解, 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 120急救车辆在高速通行,的确不在法规明确的免费范围之内。部分地区对120急救车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免费通行,由于通行费减免政策需依托ETC来实现,在过渡期内,为不影响救助,对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先予以放行,并帮助其尽快安装ETC。 让120车辆的高速通行更加顺畅,对患者、医院而言,都是一件大好事。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钟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