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丨市政协委员柏国强: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2019 年 11 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布,把坚持生态筑底、实现绿色发展作为第一项基本原则。

如何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柏国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示范区要实现“两个率先”,一是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二是率先探索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

柏国强说:“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首先要坚持生态优先、自然修复的原则,在保护中发展,最根本的首先就是保护好、恢复好我们的生态,确定它的生态优势。没有生态优势,就谈不上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围绕“两个率先”,结合相关调研,柏国强提出,建议要在统筹规划下协同开展生态保护和治理修复上下功夫,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建议按照“一张图”统筹生态空间布局和管控,把区域内山水林田草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特别是水系、湿地和生态廊道。

在清晰界定责-权-利基础上强化协同治理,统筹谋划流域上下游水体功能、水质保护目标的协调对接,特别是以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一河三湖”等跨界水体为重点,明确协同治理和保护的目标方案,落实各地责任,并建立共治、共保、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实施动态跟踪评估和考核机制。

同时,要在绿色发展上下功夫,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信有风景的地方就会有创新经济;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破除旧动能、培育新动能。

柏国强介绍说,目前示范区内产业发展在长三角区域处于一般水平,单位土地产出尚不足上海市单位土地产出的1/3,每万元产值能耗为日本的近3倍、美国的2倍,与高质量发展、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有较大差距,调整转型势在必行。

他还提出,要在一体化生态管控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一体化上重点突破,加快落实生态环境标准、监测监控、执法监管“三统一”。积极探索基于市场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第三方治理服务、绿色供应链、绿色金融等既是提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着力推进一体化法制建设,要将一体化发展中形成的共识、制度创新形成的有效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加以固化,形成长效的保障。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