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分不清、限时用餐、加收包厢费……预订年夜饭要避开这些“坑”-别让年夜饭变成“年夜烦”

晨报记者 徐妍斐

还有十天就是春节了,年夜饭预订也到了收尾阶段,许多餐厅抓紧最后的时间兜售余席,关于年夜饭的各种话题也频上热搜。其中,年夜饭的各种“坑点”再度受到关注,比如“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到了吃饭时才发现限时、要包厢费等,让年夜饭变成了“烦心饭”。

这些条款是否符合规定?要如何避开各种“坑”,吃上一顿圆满的年夜饭呢?千万别怕麻烦,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最要紧。

年夜饭预订即将收官

在年夜饭的预订中,沪上知名老字号一直是最快被抢光席位的“年夜饭大户”,像新雅粤菜馆、绿波廊这样名声在外的,包厢早早被预订一空不说,很多老客人吃了今年订明年,若是等到年关才想起要订年夜饭,那就只能干瞪眼了。

而像丰收日、顺风这样的连锁酒楼,年夜饭预订也很抢手,抢完包厢抢大堂,也属于“手快有、手慢无”的序列。

昨天,记者查询多家热门餐厅发现,大多数店家的年夜饭预订已经结束,部分新店仍在预售年夜饭,或者街边的个体经营饭店仍可预订。

“套餐制”是否违规?

近年来,年夜饭多数以“套餐”的形式出售,千元以上十分普遍。2014年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因此,有消费者认为,年夜饭“套餐制”就是变相设置最低消费。

对于餐厅年夜饭只卖“套餐”的做法,是否涉嫌违反“禁设最低消费”的规定,目前在社会和法律专家间仍有争议。有观点认为,饭店的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属于强制交易,对消费者构成侵权;也有观点认为,饭店和消费者之间是合同关系,合同的设定是双方自愿原则,饭店事先已进行告知,故没有对消费者构成侵害。

而站在餐厅的角度,年夜饭属于一年中非常特殊的经营时段。一名业内人士表示,春节期间,人工成本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餐厅成本上涨,如果不采取一些方法来保障收益,那么菜品和服务的质量都可能受到影响,反过来损害消费者的节日消费体验。而且,餐厅按套餐来准备年夜饭效率更高。因此,餐厅如果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下,采用“套餐制”未尝不可。

签合同敲定各种细节

从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年夜饭消费投诉内容来看,过去两年,上海的年夜饭消费投诉处在降温通道中,这说明年夜饭市场正在不断规范。与此同时,仍有一些案例出现。

比如,消费者管某称,预订某酒店包房吃年夜饭,结账时被告知需加收1000元包房服务费,与之前约定不符。消费者王某反映,向某酒楼预订3桌年夜饭,付定金600元,除夕赴餐时却发现对方已关门停业。消费者孙某称,在某饭店办理面值1800元会员卡,并付400元预订年夜饭,除夕当日却被告知“因卫生安全问题暂停服务”。

除了这些进入官方投诉渠道的案例,年夜饭市场还存在着提前交定金,甚至要求提前付全款以及限时用餐等情况,影响顾客的消费体验。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最大程度地规避这些“坑”呢?

面对一桌价格不菲的年夜饭,想要吃得舒心、放心,书面合同少不了。以签合同的方式,将年夜饭的各种细节都提前敲定。其中条款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订餐价格、用餐时间、菜品名称、房间、用餐人数、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对主料的名称和主料大约重量等进行约定。

同时,对于酒店节日期间打折、降价、附赠等优惠促销活动,要问清优惠的范围、时间和条件。此外,如果是包间用餐,对包间规格、位置的要求也最好做出协商。此外,注意是否有限制消费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

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

最近,中消协发布提醒,订年夜饭,应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

定金与订金,看似相同,其背后的含义和法律责任却不同。

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

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参考行程安排,谨慎选择。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徐妍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