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李女士拨打“110”报警声称其被一男子“抢劫”,上海金山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李女士事先网上约定卖淫嫖娼,但事后被害人反悔,犯罪嫌疑人出于气愤反而要求“赔偿”,进而实施敲诈勒索。
2019年9月底,张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李女士为好友,双方谈好价格约定卖淫嫖娼。案发当天,两人在酒店见面后,因是否预先支付嫖资而发生争执,双方冲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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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李女士反悔欲离开房间,张某便制止其行动,将李女士推倒在床上,并使用捂嘴等方式不让其发出哭声,同时要求李女士赔偿“损失”。
于是被害人转账给张某,共计人民币1560元,待张某离开后,李女士遂至派出所报警求助。次日凌晨3时许,警方将张某抓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有敲诈勒索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批准逮捕。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汪百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