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24日)召开的推进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现场会上获悉,市总工会将非公企业工会改革的突破口,放在非公小微企业和灵活分散就业群体“小二级”工会建设上,制定了《关于加强街镇“小二级”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小二级”工会是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在街镇以下建立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据悉,目前,上海各类“小二级”工会已超过1000家,覆盖基层单位5.34万家,覆盖职工129.75万。
《指导意见》从“小二级”工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基本原则和方式、基本职能、制度保障等方面作了制度设计,围绕“规范”和“保障”的目标,明确“小二级”工会组织建设各个环节。
《指导意见》定义了“小二级”工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指导街镇(开发区)总工会,根据经济社会结构、经济规模和业态分布,规范建立“小二级”工会联合委员会。以园区(片块)、商圈、楼宇、街面、城市综合体等为核心,原则上按30-100家工会组织、2000-10000名会员的规模建立若干个“小二级”工会组织。
《指导意见》明确了“小二级”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包括:负责辖区内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力争辖区内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履行“上代下”维权服务职能,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建立和运行劳动关系预防预警调解调处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劳资矛盾情况;建设和管理区域内的服务站点等。
在加强“小二级”工会组织建设的制度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以有人办事、有场所理事、有经费保障为基本目标,推进“小二级”工会有效运作。根据“小二级”工会规模,2000名会员以上一般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地;设立“小二级”工会账户,确保“小二级”工会规范运作的经费。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