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 ,均被罚款200元

上海高架上车辆交替通行的视频曾引发全网点赞:这样有规矩有秩序的开车,真好! 目前,很多驾驶员都已经养成了交替通行的好习惯,但仍有部分驾驶员依旧存在“夹插”的恶习。

12月24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公布了三起“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的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交替通行,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一座城市交通文明素质的体现。

上海交警表示,驾驶人相互礼让,你走一辆我走一辆,更有利于车辆有序通过,提高道路通行率,既方便了别人,也方便了自己。

不交替通行,罚款200元

▲2019年11月27日7时42分,号牌为沪D0****的大型普通客车在高架-汶水路立交南北高架区西侧往中环高架区外侧处,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19年11月30日8时3分,号牌为沪GG****的小型轿车在内环高架外侧周家嘴路上匝道处,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2019年11月28日14时53分,号牌为苏E9N072的小型轿车在延安高架北侧凯旋路下匝道处,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

11套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交替通行

此前,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曾公布,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过技术研发,已经安装用于抓拍“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设备11套。

这套电子警察安装在南北高架东侧近福建路上匝道路段、逸仙高架西侧近内环高架出口路段、延安高架北侧出口路段等11个点位。

据了解,电子警察抓拍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主要是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根车道车辆固定“1、2,1、2”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1”或“2、2”的情形,电子警察将马上拍摄一段违法视频,同时抓拍四张违法照片,作为处罚依据,经后台人工审核后纳入处罚平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如果驾驶员驾驶车辆不交替通行被探头拍到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果在交替通行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替通行一方的驾驶人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