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这部影响到上海50万家政从业人员、全市数百万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的法规,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当下,家政服务业已成为上海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尚未立法、部门规章手段有限的背景下,上海研究制定《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旨在建立健全行业监管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发展,保障各方权益。
《条例》对家政服务进行了定义:“以家庭为服务对象,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保洁、烹饪、生活照护等各类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有偿服务活动。”
《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市、区商务行政部门承担家政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促进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并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协会的作用。
《条例》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明确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促进家政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组织化程度。并明确了家政服务用户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义务。
其中,用户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信息知情权和查验证件等权利,以及按约支付费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有权拒绝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家政服务等权利,并明确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进行信息披露、按照要求或者约定提供服务等。
同时,《条例》就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确定了相应的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一是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二是引导家政服务各方订立合同,鼓励家政服务各方采用合同示范文本;三是建立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归集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四是开展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五是实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透露,目前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由市商务部门负责建设的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正在立项推进中,将于明年5月与法规同步上线。
该平台定位于公益,具备三大功能。一是信息归集功能。主要归集家政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和服务信息。
二是行业监管功能。建立家政行业信息库,通过信息比对,查验机构和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开展信用评价和服务,实行信用激励与约束,实现信用监管。
三是公共服务功能。主要收集、汇总和发布家政服务业的政策、行业动态信息;为家政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提供内部管理服务和培训、信息查询等公共资源服务;为公众提供家政行业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申卫华进一步表示,近年来,本市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方式,加强持证上门服务培训工作,探索推进家政服务机构备案、人员备案、持证上门服务和信用评价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条例》注重总结和完善这一制度措施,并予以固化完善。之后,市商委将继续加大持证上门服务的推进力度,重点依托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充分运用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的双向杠杆,力争3-5年实现全市家政行业持证上门的全覆盖。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宋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