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微信公众号“你的游戏我的心”发表《网易裁员,让保安把身患绝症的我赶出公司。我在网易亲身经历的噩梦!》一文,以及11月25日网易发布《说明》后,连日来网易裁员事件持续发酵,事件情况基本清楚,患病员工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如何来看待网易发布的《说明》,网友、企业、HR、专家对此各有解读。
今天,记者专门走访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劳动法专家邱婕,邱婕就此专门进行剖析。邱婕认为,网易说明避重就轻,漏洞百出,部分内容自相矛盾!
专家回应网易说明
发了病假工资,主管、HR不知病情?不可能!
“声明中说‘在他申请的3个月病假期间,公司按时发放病假工资’,但声明又说‘此时,该主管并没有充分尽职了解其患病情况。’”
“显然这样的说明存在明显漏洞,连续发了3个月的病假工资,却说不了解病情,那么,这个主管和企业HR不知在做啥,显然,这样的回答自相矛盾。”
网易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约,违法!
从网易说明的第一部分第一段可以得知,网易只是说明该主管不了解该员工的病情,并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解约,显然,这样的做法有违劳动法。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即便是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说明的第一部分还可以看出,网易在得知该员工患病的情况下还对他进行业绩考核,更显得网易做法不近情理。
员工希望得到补偿?NO,希望得到医疗期内权利!
网易说明的第二部分强调,他们主动提出“N+1”外的特殊关怀方案,在“N+1”补偿的基础上,离职后继续给予关怀金等。
但通篇阅读网易裁员事件,不难发现,该员工其实希望得到的是医疗期内的权利,不是解除合同补偿。而网易说明恰恰回避了这一敏感问题。
网易很清楚知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医疗期内没有严重过错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协商解除才符合法律规定。
部分企业存在职场“暴力协商”
该事件发生后,记者采访了劳动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凌云,以及劳动法专家谈育明。李凌云表示,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员工生病在规定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工伤治疗期间以及工伤治疗后被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一般在没有严重过错的情况下,企业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通过协商解约是解除合同唯一途径。为了达到与员工解除合同目的,部分企业采取胁迫等手段和方法。” 谈育明告诉记者,“国外将其称为职场‘暴力协商’,‘暴力协商’主要通过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大多数处于生病、怀孕期等员工,他们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考虑主张生病、怀孕期等的权利,而非解除合同后的补偿待遇。”
一位老劳动法专家表示,在他长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员工生病、怀孕等争议案,大都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样处理纠纷,才不属于企业违法解约。
员工遭遇“暴力协商”切莫委曲求全
处于生病、怀孕等特殊情况的员工,如何应对企业“暴力协商”?
李凌云认为,员工应该守住劳动权益保护底线,拒绝接受“暴力协商”。如果委曲求全接受协商解除,即便再申请劳动仲裁,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遇到这种情况,员工最好寻求工会等机构的帮助。如果企业一意孤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