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消防推便民8项措施:举报火灾隐患属实将给予实物奖励!

“针对火灾隐患实名举报并核实有效的,对实名举报人按每件奖励价值约100-500元的实物实施奖励。”11月20日,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正式推出8项便民利民试点措施,其中“随手拍上传身边的火灾隐患”备受市民关注。

▲志愿者可通过“志愿汇”系统随手拍上传身边的火灾隐患

试行火灾隐患举报实物奖励

2018年,为鼓励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治理,徐汇区将消防治理与城市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由徐汇区消防委制定出台了《徐汇区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针对火灾隐患实名举报并核实有效的,明确对实名举报人按每件奖励价值约100-500元的实物实施奖励,奖品以附带消防宣传功能的电扇、电热水壶等为主,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为加强宣传培训,区综治办、城市网格中心和消防部门联合制定基层网格组织、平安志愿者、青年志愿者3类人员参与消防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组织250余名网格监督员开展消防业务专项培训,把私拉乱建、消防通道堵塞等火灾隐患的重点内容制作成简单易懂的卡片,方便网格监督员和平安志愿者及时发现隐患。

同时,依托大型119主题宣传活动,联动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出消防隐患排查征集令,鼓励市民群众通过“12345”、“96119”以及“志愿汇”随手拍系统,及时举报各类消防隐患,切实形成“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消防跟进处置”的隐患排查三方联动模式。

▲各种类型火灾隐患举报的占比饼图

据统计,今年初至11月20日,徐汇区共接报“违规私拉乱接电线”隐患举报648起,占隐患举报总数的42.8%;排在第二位的是“室内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堆放大量可燃物”等,占比为28.47%;排在第三位的是“‘三合一’场所(生产+经营+住宿场所)”,占比13.01%。

建立夜间应急消防值守点

便民措施中还有一项是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做实群众身边的微型消防站点。

社区微型消防站在实战化运作过程中,夜间无人值守的问题暴露得相对较为突出,晚上有时会出现“无人可派”的窘境。

为解决夜间值守的实际难题,2019年,徐汇区推动建立了街镇网格级夜间应急消防值守点,发挥第一时间联勤协作扑救周边初期火灾的作用,并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以田林社区为例,这里的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房屋甚至有60多年房龄,且住户密集。统计显示,田林居民区发生火灾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居民烧饭时段和晚间休息时段,尤其在深夜,吸烟、焚烧习俗、用气或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的火情较多。

为提升火灾扑救“灭早、灭小”的能力,田林街道聘请安保公司有消防证书的人员,成为微型消防站夜间站成员驻守巡逻。

微站队员从晚上8点至早上8点,佩带巡逻记录仪、灭火器、喇叭等骑电瓶车,以田林路、柳州路划分的四块老旧住房集中的“田”字块区域进行巡查,涉及12个居委辖区,每小时巡逻一圈,一旦发现火情,立即调派微站队员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在实战调度中,田林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作用非常突出。今年4月28日晚9:20,田林东路某弄一户居民家发现火情,微站队员立即携带消防器材到达现场,发现业主在厨房在煮东西,但忘了看护,未关燃气就出门了,幸好发现得早,未酿成火灾。

无独有偶,6月28日晚,田林十二村某号楼外,一棵树的树枝与高压电线缠绕引发火星,微站队员发现后携器材增援到场,配合消防中队联系供电部门共同排除了险情。

因为表现出色,田林社区微型消防站夜间工作站被评为“2019年优秀公益消防宣传志愿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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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消防便民利民八项试点措施

为积极适应消防执法改革需要,大力实施简政放权、便民利企,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徐汇区消防救援支队向社会承诺并提出如下便民利民措施:

一、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

建筑面积300(含)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材料,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救援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对承诺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缩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时限

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后,消防救援从原10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缩短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与审批发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消防办事效率。

三、随手上传身边的火灾隐患

通过徐汇区“志愿汇”程序,义务志愿者便捷迅速地反映并拍照上传身边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发动街镇网格、综治、公安等力量第一时间查清问题,并作为消防执法的依据与证据。

四、试行一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

将一般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的范围,科学、随机确定检查单位名录,每月向社会公布一般单位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五、减少火灾现场封闭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尽量减少火灾现场封闭范围,仅封闭过火区域及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根据勘验进度,及时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对起火部位明确,当事人就原因、责任无异议的火灾,仅封闭起火部位。

六、施行火灾事故调查简易登记制度

对发生在居民住宅,仅涉及一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下,起火原因清晰的火灾事故,由到场处置的消防救援中队直接进行必要的情况登记,如受灾群众需要,可向消防救援机构提出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申请。

七、公示公开火灾事故调查信息

对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主动公开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时总结火灾教训,形成针对性的宣传案例。

八、做实群众身边微型消防站点

按照“有人员、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指导并做实居(村)委微型消防站点建设工作,发挥第一时间联勤协作扑救周边初期火灾的作用,并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倪冬 唐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