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海事法院专题通报了服务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海事审判情况,并发布了全国首份专题涉及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海事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涉及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当事人的各类案件共计10002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数的91.94%;各类案件标的总额达101.78亿元,占同期全部案件标的总额的82.36%。由派出法庭处理的案件占全部涉长三角区域案件的29.07%。

在案件类型方面,与海陆空集疏运体系直接相关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为6436件和875件,占全部涉长三角区域案件的73.10%,是最主要的案件类型。
此外,与长三角区域港航运营发展密切相关的航运金融服务、船舶设备制造、船舶营运管理等各类案件也均有出现,覆盖了海洋经济发展的全部重点领域。
白皮书集中通报了在审理涉长三角区域海事海商纠纷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建议,比如多式联运货损纠纷案件数量明显增多、海上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申报不实问题、涉进口汽车零部件运输货损纠纷面临的难点等,这些都是较为集中出现的典型问题。针对这些诉讼中暴露出的风险和漏洞,向行政主管机关、航运企业单位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相关机构和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此次我们专题通报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审判工作情况,是为了通过对近年来海事司法服务保障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更好发挥上海海事法院在长三角区域内海事司法的创新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海事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从而确保中央、市委的部署要求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表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黄丹 廖璐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