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媛,这是客人要打印的发票的内容,你整理一下给你弟周周打印,再填个快递单,给你爸爸拿去寄。”
“好的······”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这段对话成为了这个家庭最频繁的互动。从接单到寄件,这整套作业流程,默契又熟练,俨然一个稳定家庭作坊,他们在看似和谐的家庭“合作”中,却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生产假发票的家庭作坊
随着打印机不停歇的声响,周某某一家一天的制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周某某,无业,离异带两个孩子再婚后,经常出没在火车站地铁站,向过往行人兜售假发票,为了使假发票能以假乱真,周某某向他人购买了大量空白发票和假图章,并让女儿媛媛(柴某媛)和儿子周周(柴某周)帮忙打印制作假发票。
周某某通过语音短信和简单的文字将客户的开票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媛媛进行信息整合及内容核对,再由其将整合后的内容发给周周进行制作打印,最终由周某某丈夫顾某某快递至客户手中。
抓获当日,民警在夫妻俩的住所地查获空白发票数十本,收缴假图章数十个。

11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假票
2019年4月,证人张某某及许某某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周某某提供开票信息,被告人周某某将开票信息转发给被告人柴某媛,由柴某媛提供给被告人柴某周打印制作增值税普通发票11张,后打包填发快递单交于被告人顾某某,由被告人顾某某邮寄给证人张某某及许某某。涉案发票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492680元。经鉴定,涉案的11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假票。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19年9月9日以被告人周某某、顾某某、柴某媛、柴某周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提起公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同年10月14日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顾某某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柴某周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柴某媛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周某某、顾某某、柴某周、柴某媛未上诉。
检察官:子女帮忙“干活”也是犯罪
本案中,作为母亲的周某某认为,子女仅为帮忙干活,并不会牵连进任何犯罪行为。至此,从认知到行为,都将这个家庭的下一代卷入犯罪的深渊而不自知。
同案犯的分工配合完全建立在稳定的家庭关系上,亲情的纽带最终却不幸使一家人成为了刑事案件的同案犯,从家人到犯罪同伙,从家人到犯罪同伙,无缝衔接的角色转换隐秘而稳定。家庭作坊式犯罪相较于其他同伙犯罪,对一个家庭的下一代的影响更为深远。莫要因为父母长辈的无知,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把儿女推向犯罪的深渊,牺牲儿女的未来。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马燕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