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价格稳定,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环境,确保进口博览会取得圆满成功,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国展中心管理方要求85家入驻商户及临时餐饮点认真履行价格诚信承诺,打造价格诚信品牌,为打响“上海服务”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经营者100%签署《价格诚信承诺书》,并自愿作出承诺:
针对近年来消费者投诉举报实际,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经营者规范行业价格行为,禁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禁止“天价虾”、“天价鱼”、“天价茶”等
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严禁天价宰客等事件的发生。
禁止“不明码标价”
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比如某些商家菜肴价格未公示;时令菜肴当日价格未在大厅内公示;吧台内酒水销售未标价。
禁止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比如某商家将立减的18.00字体打印很大,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菜价,而将价值52.00和现价34.00字体打印很小。
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提供同一品种、同一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对顾客点餐和结账、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等必须同一价格,禁止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比如某些商家在顾客点餐时使用纸质菜单,却按高于纸质菜单价格的电子菜单进行结账;对中外游客推出标价不一的菜单。

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禁止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比如某商家以“吃100送100馈赠”的大幅海报吸引顾客,但未明示实际送的是两张面值50元的代金券,也未标明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等限制条件,造成消费者误解。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