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早间,苏交科(300284)公告,关注到部分媒体刊登了题为《突发!无锡一高架桥坍塌,设计单位为上市公司苏交科》的相关报道,报道所称的事故桥梁的设计与公司无关。(注:10月10日18时10分许,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
公告显示,报道所称的公司承担总体设计的“312国道无锡段”见下图路A,而实际发生事故的“312国道无锡段”见下图路B,事故桥梁的设计与公司无关。

苏交科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跟进前述媒体报道相关事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维护公司正当权益。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