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银保监会公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为了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决定组织银行业保险业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以银行保险机构自查为主,监管部门适时开展督导和抽查。主要分为自查整改、监管抽查、总结汇报这阶段。
自查整改阶段中,各银行保险机构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辖区银保监局。
监管抽查阶段为今年10月-12月,各银保监局根据辖区情况,针对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适时开展监管抽查。
最后为总结汇报阶段,各银保监局应于今年12月15日前,向银保监会消保局报送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组织实施、机构自查情况、监管抽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并填报相关表格。
通知表示,对于违反银行业保险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问题,要依规处理;对于违反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法规的问题,要依法处罚;对开办的不当业务、存在的不当销售行为,要立即叫停或纠正,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要问责到人;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对于机构自查发现并及时纠正的问题,监管部门将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对于自查不力,隐瞒不报的机构,监管部门发现后将严肃追责并处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杨晓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