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市场化发行的科创板新股发行进入常态,此前多年不见的IPO投资价值报告重新出现。针对当前科创板项目发行过程中存在部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控制不严格,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科创板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要求的通知》,从整体、内容、内部控制三大部分对券商投价报告作出说明,并在最后附表说明投价报告撰写要求,提出对于估值应分别提供至少两种估值方法作为参考,主要测算过程应当充分合理,并给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整体市值区间、对应的发行市盈率及计算方式等。
据了解,投价报告的主要是为了给网下申购科创板新股的机构报价提供参考。从科创板已经上市的新股来看,投价报告给出的价格区间是机构报价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尚未盈利公司可给出市销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
内容要求部分,《通知》从“行业与公司状况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募投项目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预测”、“估值方法和参数选择”、“估值结论”、“风险提示”7个方面对科创板投价报告进行规范。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投价报告内容的质量控制,客观地对发行人与主要竞争者(如可比公司等)进行比较,评估公司行业地位;行业数据的来源应具有权威性,并注明出处;投价报告中的可比公司原则上应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同时应列举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有);对于估值应分别提供至少两种估值方法作为参考,主要测算过程应当充分合理,并给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整体市值区间、对应的发行市盈率及计算方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发行人尚未盈利的,投价报告可以给出市销率、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
虽然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上市,不过目前还是以盈利公司为主。目前36家已经上市和已经启动发行的科创板公司2018年的归母净利润全部为正,这些公司的发行价也都以市盈率指标来估值。
投资价值报告保持独立
除了对投价报告对科创板新股定价做出要求外,《通知》要求科创板投价报告撰写独立。在对科创板投价报告的整体要求中强调,投价报告撰写应遵守“独立、审慎、客观”、“资料来源具有权威性”等原则。
根据《通知》,主承销商的证券分析师应当独立撰写投价报告并署名,承销团其他成员的证券分析师可以根据需要撰写投价报告,但应保持独立性并署名。
《通知》指出,证券公司应明确投价报告的合规要求,撰写投价报告相关人员的薪酬不得与相关项目的业务收入挂钩,证券公司内部相关利益人员和部门、发行人等不得对投价报告的内容进行评判。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