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提出,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测算不同压力情景下的净资本充足水平,并确保压力测试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办法》还提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应持续符合净资本监管标准:一是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的100%,确保理财子公司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提出了五方面监管要求: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理财子公司董事会承担本公司净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净资本管理工作,至少每季度将净资本管理情况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一次。二是明确监管报表要求。理财子公司应当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表,并对相关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三是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责任。理财子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例等指标与上个报告期末相比变化超过20%或不符合监管标准的,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四是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理财子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净资本管理情况。五是规定监管措施。对于不符合净资本管理要求的理财子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另外,《办法》明确,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包括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资本和附加风险资本,以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乘以相应风险系数计算得出。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助于引导银行理财资金合法规范进入资本市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有利于与同类资管机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确保公平竞争。另外,促进理财子公司稳健开展业务。建立与理财子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资本管理制度,通过净资本约束,引导其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避免追求盲目扩张,促进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商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