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场合被室友揭短,一个玻璃杯砸过去,一根撬棒还回来

吴某和汪某是一起工作的工友,二人也是同住一间宿舍的室友,每天朝夕相处,本来应该感情很好,却因琐事大打出手,不仅伤了同事情谊,还惹了官司上身。

2019年8月11日晚上,下班后的汪某和两个工友在外面饭店吃饭,吃到一半时,吴某也跟几个工友一起来这家饭店吃饭。当时,跟汪某一桌吃饭的同事邀请吴某等人拼桌一起吃,这样更加热闹点。吴某拒绝了对方的邀请,又开了一桌。

吴某在吃饭期间跟同事抱怨汪某个人卫生习惯不好,从来不倒垃圾,大夏天的,宿舍环境很不好。汪某听见后就跟吴某吵了几句,后来干脆饭也不吃了,直接回宿舍了。

等吴某也回到宿舍时,二人又接着吵了起来,吴某骂了汪某几句,汪某从床上坐起来说:“你再骂我一句?”没想到,吴某还是指着汪某的脸骂他。汪某想到吴某在外面公众场合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揭自己的短,觉得很没面子,就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砸在了吴某的头上,把玻璃杯都摔坏了。

▲配图,图文无关

两人的队长闻讯赶来,对他们二人进行了调解,为防止二人再吵起来,队长让汪某睡在外面的车上。

8月12日凌晨,吴某睡了一觉醒来发现头还是很晕,就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也没有大碍。回到单位大概凌晨4点多了,吴某越想越气,就找到一根撬棒找到汪某,问汪某“老汪你不是很能打吗?”边说边用撬棒往汪某身上打,打完就走了。汪某报了警。

犯罪嫌疑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2019年8月3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作为室友,汪某应当尽到最基本的义务,维持好宿舍的环境卫生。但如果我们真的遇到像汪某这样不爱倒垃圾的室友,我们首先要跟他沟通,沟通无效后可以多想想对方的优点,可能对方不爱倒垃圾,但是在其他方面对宿舍做出了贡献,毕竟人无完人。

无论如何也不能靠武力解决问题,大打出手只会两败俱伤,甚至会触犯刑法,留下人生污点。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吕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