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嘉善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吴江法院)在上海青浦共同举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并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加强三地法院协同合作
苏州吴江法院院长陈晓君表示,青嘉吴三地被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深化司法融合刻不容缓。三地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示范区建设。

浙江嘉善法院院长孙汉忠认为,三地法院应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汇聚成推动一体化司法的强大合力,为营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海青浦法院院长麦珏指出,青浦法院与嘉善、吴江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执行专项协议为载体,跨域立案、跨域执行等多方面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青浦法院将以此次协作协议为新起点,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三地法院协同合作,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将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
会上,上海青浦法院、浙江嘉善法院、苏州吴江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

三地法院将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建立健全三地法院跨域立案工作机制,建立案件识别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和事项办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建立专项审判团队,不断深化跨域执行联动。
此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的建立,旨在实现示范区法院全面司法协作,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系统性、集成性的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