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门请上锁,请不要随意把银行卡、密码……”去银ATM 机存取款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就是有这么一双眼睛,默默地躲在银行 ATM 机隔间里注视着前来取钱的人,伺机抢劫财物。
破坏隔间门锁伺机抢劫
2018 年初,年仅 24 岁的丁某某独自一人来到上海打工,初中毕业即离家务工的他在上海找到了一家汽车修理店做小工。
2018 年 6 月间,丁某某接到母亲从老家打来的电话,多年重病缠身的母亲被查出患有肺结核,需要尽快治疗。看着银行卡里单薄的数字、信用卡里透支的额度,丁某某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配图,图文无关
丁某某陆续准备了塑封带、头套、口罩、水果刀等,又从工作的店里拿了老虎钳、螺丝刀等工具。
全副武装的他来到汽车修理店附近的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 ATM 机取款区域,使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螺丝刀将取款区域四个隔间的门锁全部破坏,并等候在附近密切关注前来取款的客户准备实施抢劫。
但因为当天取款人较少,丁某某没有合适的对象实施抢劫,只能悻悻而回。
银行人员发现异常后将其抓获
第二天下午,丁某某又携带上述作案工具返回该银行,在ATM 机取款区域逗留、徘徊,准备伺机抢劫前来取款的客户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并控制。
原来,就在昨天丁某某离开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在巡视时就已经发现 ATM 机四把门锁全部损坏,认定事有蹊跷,及时调阅监控录像锁定了丁某某。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丁某某在寻找猎物下手的同时,殊不知自己早已是瓮中之鳖。检察官表示,在本案中,丁某某虽然尚未着手对前来取款的客户实施抢劫,但是其为抢劫准备了充分的作案工具,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检察官认定丁某某系犯罪预备,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其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亦未造成实质性的社会危害后果,遂对其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量刑。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醒,平时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银行 ATM 机存取款时务必及时上锁,发现门锁有异常或者有可疑人物尾随,及时求助银行工作人员或者警方。
银行工作人员也应加强安保工作,做到监控全覆盖,定期组织突发事件模拟演练,齐心合力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 陈群 施雯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