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与何某同为宝山某一家公司的员工,两人既是同事,又是住在同一集体宿舍的室友,平时关系要好。2018年8月的一天,何某称自己手机掉了,向肖某借手机上网。肖某毫无防备地将自己的手机解锁密码告知何某。哪知肖某微信支付与手机解锁设置了相同的密码,心术不正的何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使用微信支付,竟然试中了。
于是,何某通过肖某的微信,向自己的银行卡转账4次共计2万元。
次日,何某又以借手机用为名,暗中转账2次共计2500元。他将手机还给肖某时,自作聪明地删除了肖某微信里的转账消息以及转账明细,还退出了肖某的微信账号。
见肖某仍未起疑,何某就这样通过数次转账,将肖某银行卡中的钱全部转走了。

一个多礼拜后,肖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竟然分文不剩,而何某某已经离职,不知所踪。他这才回过神,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何某回到宝山找工作时被警方抓获。然而,他盗窃的2万多元早已挥霍一空。
2019年3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何某提起公诉。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账号异常登录或支付出现异常状态,应提高警惕,尽早联系客服处理。平日应密切关注自己的银行卡或其他财产账户的情况,一旦发现不明变动,应及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等,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肖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