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餐饮不得借机涨价!上海市场监管局开展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

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2019年11月5—10日在上海举办。为深入推进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管保安全”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方案》,决定自今日(27日)起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管保安全”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该行动将以国家会展中心及其周边区域为核心区域,以本市重点商圈、重点景区、交通枢纽(机场、车站、地铁)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城市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为进口博览会举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价格监管

加强住宿、餐饮业价格监管。重点对国家会展中心周边区域、景点(区)、机场车站的住宿、餐饮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重点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低价招徕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借展会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加强交通、旅游业价格监管。重点对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公共停车场(库)、旅游服务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旅游组团、门票、购物、娱乐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价、不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行为。

加强商业零售领域价格监管。重点对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中心和商场超市等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要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方法,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

二、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传销行为

重点查处商业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驰名商标、有影响的字号、科技密集型企业商业秘密等的保护。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的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重点查处与进口博览会有关的传销行为。严厉打击涉及进口博览会内容的或者以进口博览会为名开展的传销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宣传、培训、推销和信息报备等行为,确保核心区域和重点区域内传销行为不出现、直销经营不出乱。

三、严厉查处网络经营违法行为以本市信息类网站为重点。开展以进口博览会为噱头虚假宣传行为的专项监测,依法查处经营者在网上假借进口博览会名义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以本市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类自建网站和外省市平台上的本市企业网店为重点。对涉及本次进口博览会参展商品相关的电子产品、服装箱包、玩具等商品开展专项监测,排摸查处非法使用进口博览局合法商标、特殊标志权利等违法行为。

除了上述三个方面重点工作外,市场监管局还将在百日执法行动中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行为、净化本市消费环境、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等,为第二届进博会保驾护航。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