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或更多个霍顿让光州游泳世锦赛变得不那么光明了。
在现代传播手段的助推下,澳大利亚游泳运动员霍顿的行为已是天下皆知,乃至搅乱了这一池碧水。而在这场舆论的漩涡里,霍顿却意外地成为了某些人眼中的不赞不足以自嗨的斗士。
其实,我从不认为应该把这一起体育事件上升到它不该有的高度,甚至夹带着民族情绪和政治想象。但即使把它放在竞技体育的范畴里,以体育精神为讨论的指向,这个霍顿以及霍顿们的言行恐怕都配不上体育二字。
按照国内某些自媒体的观点,霍顿的行为绝非是和孙杨的个人恩怨,而是为了追求公平竞争的一种诉求的表达方式。在他们看来,霍顿不仅是一个有着“对更公平的体育精神的执着”追求的运动员,还是一个“有明确的公共价值观念主张的年轻人”。理应得到致敬。
向霍顿致敬?难道是我们就此错怪并且错过一个伟大的体育精神捍卫者?
霍顿真的是一个为了捍卫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坚决彻底地向一切兴奋剂行为无情宣战的斗士吗?
且不说孙杨的兴奋剂检测事件尚待最终的裁决,在目前的规则和法律之下,他是清白之身。就算是按照霍顿们“有罪推论”,进而誓不两立的行事逻辑,那霍顿这名斗士需要做的绝不仅仅是不同台领奖、不合影。对于那些在伦敦奥运会前集体涉药的澳大利亚游泳同袍们,霍顿也应该划清界限、不共戴天,最好的做法就是从此不在澳大利亚国家队的泳池里下水,因为那已经是一片不干净的混水,难免脏了霍顿的白玉之身。
对了,还有霍顿从小的偶像索普,这位澳大利亚游泳的传奇人物也一度陷入过涉药风波。按霍顿涉嫌即有罪,只要有人觉得你吃了你就一定吃了的逻辑,他至少应该把这位偶像亲手颁给他的那几枚奖牌丢进马桶,以洗刷和荡涤自己的高尚的灵魂,展示他对这项运动所谓的尊重。
而事实上呢?霍顿这次能够参加世锦赛400米自由泳的比赛,却是在落选了其国内选拔赛的情况下,依靠澳大利亚泳协的网开一面,开后门才得以参加本次比赛——果然是不拘小节的公平竞争之楷模。
霍顿真的是为所谓的“公共价值观”而战的斗士吗?
且不说其所谓的公共价值观的表达是建立在毫无证据,但有臆想的基础之上。就算是正当的价值观表达,也应该是在规则、秩序的合理范围之内。之于竞技体育,规则和秩序不仅仅限于为公平竞技而制定的一系列明文规则,也包括基于体育精神的诸多礼仪、规范和公同默认的行为准则。换而言之,如果霍顿一开始就认为自己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状态,就应该在赛前有明确的表达和行为,甚至可以用罢赛这种极端方式来表达自己绝不“同流合污”的态度。可惜他没有,他还是像一个正常运动员一样参加了比赛。
既然参加了比赛,也就视为他接受了孙杨参赛的事实,也理应坦然接受比赛的结果。可惜,他也没有。
在颁奖台上,这位“斗士”无视起码的体育礼仪,甚至还企图裹挟他人一起无礼,以满足自己所谓态度表达的目的。这难道就是一个具有公共价值观的人所具备的操守?
对了,对于那些一定要将霍顿视为为“公义”而战的人,这里还有一段往事告之。早在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霍顿就开始了他的表演,公开指责孙杨是“吃药的骗子”。而据澳大利亚媒体《悉尼先驱早报》报道,霍顿事后承认,对孙杨的攻击、挑衅是“故意为之”,目的是干扰孙杨的情绪和状态……
至于涉及孙杨的争议,定于九月举行的听证会自然会有结论。无论结果如何,那都是在规则制度下,经过正常程序应有的结果。这个结果也并不能证明霍顿之流的行为就是什么“义举”。相反,以表达个人观点为由,无视体育礼仪和规范;以利己的“正义”为目的,无视程序和准则;以所谓的尊重为借口,无视起码的做人操守,这才是对体育精神的最大践踏。
而在以规则为最大之基础的竞技体育里,任由这样的所谓“斗士”以及东施效颦者表演,还能博得所谓的敬意,fina不知道意欲何为,喝彩者又不知道是蠢还是坏?
霍顿者,无据而肆意信口雌黄,是为无德;败阵而倨傲失态,是为无礼;窃位却妄言公平,是为不义;技疏而逞于口舌,是为不才。当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如此厚颜无耻之人,居然还有自媒体要向其致敬?无它,只能是更加厚颜无耻。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