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交易在即,为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科创公司)信息披露,7月12日,上交所发布实施《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落实重点制度差异化信披要求,局部优化信披规则体系,董事会决议公告等不再规定统一的披露格式。
上交所称,力求使《科创板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成为科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指南。科创板在退市、股权激励、持续督导、经营性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等方面均有差异化安排,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需要配合调整完善。
《备忘录三号——日常信息披露指引》及所附公告格式指引,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份质押、股份减持、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等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事项,使用频次、市场关注度均较高。其中,
针对科创公司特征,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行业及经营风险的提示公告》格式指引,指导科创公司披露行业信息及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经营风险,落实科创板突出行业信息、经营风险披露的要求;
针对利用市场热点配合炒作股价的现象,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新业务公告》格式指引,指导科创公司在进入新行业或主营业务发生变更时,进行专项信息披露;
针对股份质押风险,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格式指引,强化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及强制平仓或过户的风险披露,并增加中介机构持续督导要求。
上交所表示,科创公司正式上市交易后,上交所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信息披露工作需要,适时对相关备忘录及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完善。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