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投混装”仍是“老大难”,商场、酒店如不整改,最高将罚5万元丨全面垃圾分类首日③

7月1日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一大早全市各城管执法队伍开始《条例》实施第一天的巡查工作。记者跟随市局执法总队来到静安商圈的商场、酒店等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情况开展巡查。

混投混装仍是商场、酒店、菜场垃圾分类“大难题”

在愚园路1号的宏安瑞士大酒店,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先询问了酒店目前的分类情况。记者获悉,酒店开放区域此前已增设了湿垃圾桶,同时已经把六小件全部撤除,并设置了告知卡片,如果客户有需要可以打电话给总台,一间客房提供2套。而目前客房内的垃圾无法实时做到垃圾分类,都是收集后存在客房部的仓库内。“我们暂时没有把这些当作垃圾,因为可能有客户会遗失或误扔,收集后第二天才会进行人工二次分检。”记者在现场看到,酒店厨房内设有湿垃圾桶,墙上也贴了告示提醒:不要把任何餐具扔进垃圾桶里。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酒店垃圾箱房内的部分垃圾桶分类标识不清,垃圾桶没有盖子,可回收垃圾桶水有污纸(属干垃圾)。对此,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开出了7月1日巡查过程中的首张整改通知,要求酒店方面对混投混装的情况予以整改。

而在位于愚园路68号的晶品crystal galleria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在商场地下一层,虽然专设的湿垃圾区域分类情况较好,但另一侧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内仍存在混投情况,“区域内的确有很多属于大件垃圾,但其中树枝类易腐垃圾属于湿垃圾,而泡沫塑料、编织袋等也属于生活垃圾,应放置于干垃圾收集区域”,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机动执法支队二分队分队长秦列指出。

此外,在干垃圾集中收集区域,执法人员发现垃圾桶内有水果、煎饼等湿垃圾,和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混投混装的情况同样存在。

而记者随闵行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来到位于龙茗路1300弄39号的大臻莉农贸市场时,执法人员在对垃圾箱一一进行开箱检查后发现,有不少湿垃圾被投进了干垃圾桶里,而且在一些湿垃圾里还能翻出塑料袋,可见该农贸市场管理方并未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

“今天是因为清运单位没有及时把垃圾运走,我们全部6个湿垃圾桶都塞满了,无奈之下才把湿垃圾投进了干垃圾桶里。”管理方负责人这样解释道。

对于管理方负责人的说辞,执法人员当场批评道:“垃圾桶不够不应该成为你们没有做好分类工作的理由。出现垃圾桶不够的情况,正说明了你们准备工作做得不到位,对垃圾分类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后,执法人员向管理方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管理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第一时间改正。

细枝末节也不容忽视

上午10点35分,闵行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来到位于虹梅路2975号的嘉廷宾馆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垃圾分类投放点开箱检查后发现,这里的垃圾分类情况总体良好。

在检查过程中,两个后厨工作人员正好前来倒垃圾,往桶里一看,干湿垃圾已经按要求分好类。随后,两个后厨工作人员将垃圾投进了对应的垃圾桶里,并回答了执法人员提出的一些问题。

从这两个工作人员的回答来看,执法人员发现他们对垃圾分类已经有了较多了解。而据物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对垃圾分类已经做过充分宣传,接下来还会继续加强。

不过,执法人员也在现场发现了一些细节问题,例如:现场还摆放着已经被淘汰的绿色垃圾桶,而部分已经分好类的垃圾也没有及时投进垃圾桶里。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物业尽快将绿色垃圾桶清理完毕,并时刻注意保持垃圾箱房外整洁有序。

据执法人员介绍,其实此前他们已经对该物业开出过责令整改通知书,这次突击检查算是复查。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对做得好的地方,他们鼓励物业方继续保持,对还存在问题的地方,也要求物业方加快改进。

未按规定可处最高5万元罚款

在越洋广场的垃圾集中区记者看到,虽然垃圾集中区域均贴了垃圾四分类的标识,但并未设置对应的垃圾桶,可回收垃圾都装在垃圾袋中。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向上海越洋广场弘进物业管理方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于7月4日前对“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进行整改。

据越洋广场物业负责人周颖介绍,地下垃圾收集区域集中了包括商场、酒店和写字楼的各类垃圾,收到整改通知后将马上进行调整,同时会进一步加强宣传,从源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于部分餐饮企业有多次不合规的将进行相应的惩处,“因为目前我们规定外卖小哥不能上楼,再下上有配套的餐饮商户,所以写字楼的分类做得比较好,湿垃圾主要还是集中在商场餐饮门店。”此外,之后物业方面也将组织感兴趣的企业、商户负责人参观垃圾箱房和处理场,更好地提升大家的分类意识。

记者获悉,根据《条例》规定:如未按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可处500至5000元罚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且拒不改正,单位可处5000至50000元罚款,个人可处50至200元罚款。

据悉,接下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将进一步强化依法严管措施。加强日常巡查;针对前期开出整改单的相关单位,做好后续跟进,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将按《条例》规定进行罚款。

“垃圾分类是一个习惯的养成,虽然是件小事,但无论对生态环保还是节能减排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机动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姚尧表示,无论是市民或是企事业单位,都应从小事开始养成习惯,“我们将通过各方面的宣传、引导包括执法,逐步让垃圾分类成为我们身边的‘新时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竲 吴正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