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多人赴境外参与赌博、与赌场合作吃成、为赌客配码、赌资记账、拿码结算。近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五被告组织人员赴境外赌博的刑事案件。
2017年12月15日至17日期间,被告人孙某某、邵某、陶某某、庄某、吴某某伙同高某某(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王某某、陈某等人赴澳门赌场聚众赌博,并事先兑换价值港币300万元(折合人民币250余万元)的筹码用于赌博。其中,被告人孙某某与澳门赌场合作吃成并为赌客配码,被告人邵某负责赌资记账等工作,被告人陶某某负责赌场接待、拿码和结算等工作,被告人庄某、吴某某负责召集赌客并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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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0日,孙某某、邵某、陶某某、吴某某被警方抓获;2018年3月21日,庄某被警方抓获。孙某某、邵某、庄某、吴某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陶某某拒不供述犯罪事实。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邵某、陶某某、庄某、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赴境外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法院最终根据案件审理、被告供述罪行、认罪等情况,以犯赌博罪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审判长苏琼介绍,本案的五名被告人以高某某为介质,组织、招引人员参与赌博,赌资数额达250余万元。据悉,组织他人赴境外聚众赌博是近年来涉赌犯罪的新形态,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易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连,该类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浦东法院表示,坚决打击以组织赌博人员赴境外赌博为名实施高利放贷,为上游黑社会提供协助的恶势力犯罪。对本案的依法审理和判决,显示了该院始终保持对赌博犯罪“零容忍”严打态势的决心。浦东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依法严惩涉赌、涉黑恶犯罪分子,严肃追责赌博活动的组织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坚决遏制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 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