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上保险,4S店错把数字“0”当字母“O”, 损失谁买单?

对于驾车一族来说,购买车险是必不可少的一项消费。就是为了在发生意外的时候能有个保障。然而,消费者李先生反映,自己委托4S店购买保险,结果却发现自己“被脱保”,次年保费上涨,这是怎么回事呢?

李先生表示,他在2018年3月委托某4S店购买了一份汽车商业保险和交强险,谁知对方在登记车架号时将数字“0”录入错为字母“O”,导致保单无效。

李先生称等于自己开了一年“裸车”,想想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开车就觉得后怕。现在李先生想要续保才发现保费要比去年上浮很多,跟4s店联系协商,对方称保单已过期无法处理,无奈之下向浦东新区消保委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即刻与该4S店销售经理取得联系,询问此事的细节问题,对方也承认是工作人员疏忽将车架号数字录入错误,给李先生增添了很大的麻烦表示歉意,也同意会给他解决问题。

经消保委多次调解和协商,该4S店表示按新车保费给予计算,比去年保费多300元,由公司承担多出来的300元,原保单信息重新改正录入上保,李先生表示接受,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消保委认为,由于汽车保险合同是一种非要式合同,只要保险人和投保人就保险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就生效,保险人就应该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而不以保险人是否签发了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因此,只要保险事实存在,消费者的投保依然是有效的,对正常的报案和理赔没有影响,合同还是有效的。

但是,近年来,这种把数字“0”写成字母“O”导致消费者“被脱保”的乌龙事件屡有发生,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且不谈这种“脱保”会给消费者正常理赔带来多大的障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的机动车必须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如果路面执勤的交警发现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将暂扣车辆搜索,进行双倍处罚,直到补齐了保险手续,交管部门才可能将车辆归还。

同时,车辆“脱保”超过一定期限后,再续保时还可能面临费率上浮。本案中,经营者作为购买保险服务合同的受托方,应该以对投保人负责的态度,规范内部操作,仔细核对信息,出现此错误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消保委还是要提醒消费者,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消费者要准确无误的核实好自己的信息,以免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