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开展交通违法攻坚整治行动:电瓶车前后各搭载一名儿童被罚

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为进一步强化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在做好“高考护考”工作的同时,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第十二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金山交警在龙翔路卫零北路路口拦下一辆前后各搭载一名儿童的电动车,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民警告诉骑车人张某,《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且要求“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

奉贤交警在沪杭公路平庄西路路口处,拦下一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对当事人张某实施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民警反复强调在机动车道骑行的危险性,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宝山交警在龙镇路宝泉路路口,发现一名在非机动车道上走路的行人。民警对违法当事人孙某实施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走的”违法行为,进行口头教育并处警告处罚,并向其解释了上海目前实行的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即前两次教育记档,第三次违法坚决处罚。孙某表示今后一定多加注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浦东交警在栖山路德平路路口拦下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对违法当事人黄某处以罚款50元。民警反复强调,无论有什么急事都不能够闯红灯,必须要牢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静安交警在陕西北路南京西路路口拦下一辆在“禁非”道路行驶的电动车,并对当事人刘某“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民警提示广大市民,静安区有多条道路全天双向“禁非”或单向“禁非”,在这附近骑行要规划好路线并注意观察道路标志。

随着上海道路交通大整治的深入开展,非机动车、行人的通行秩序也面临“大考”。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 张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