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25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第十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各区皆有查获各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5月24日,崇明交警在向堡公路长岛中路路口,拦下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并对当事人陆某某“非机动车不按车道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民警在处罚的同时,再三强调闯红灯的危险性,并指着道路驶过的大货车,讲解大型车辆的视线“盲区”以及以往发生的相关交通事故,让当事人充分认识闯红灯的危险和后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5月24日,松江交警在荣乐西路三新路路口,拦下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对当事人王某某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民警告诉当事人,逆向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撞击速度更高,对非机动车驾驶员产生伤害更大,并且也给其他非机动车带来通行不便和安全隐患,因此宁可多绕一些路也要确保安全。

5月25日,长宁交警在延安西路武夷路路口拦下两名闯红灯的行人,反复向两人强调闯红灯的危害性。民警在查询了两名当事人的信息后,分别予以警告,并阐释了上海目前实行的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即前两次教育记档,第三次违法坚决处罚。两人都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乱穿马路。

5月25日,宝山交警在陆翔路潘广路路口拦下一辆超越停车线等红灯的非机动车,并对当事人朱某某处以30元罚款。
民警告诉当事人,这是比较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既影响正常右转的机动车,也对非机动车自身安全产生隐患,尤其车辆在右转时视线存在盲区,无法及时观察到一些超越停车线的非机动车,极易导致事故。
民警还告知当事人,目前,上海一些路口正在试点“电子警察”抓拍非机动车越线停车,一定要注意守法骑行、安全骑行。

5月25日,闵行交警在三鲁公路昌林路路口拦下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对当事人王某某处以30元罚款。民警解释说,法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违法载人会使电动车整体重量增大,操控不灵活、制动难,危险性也会增大。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 张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