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上海市政府统一安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就《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先后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专家团队(以下简称世行专家)进行了政策磋商。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关丽,财政部财经合作司副司长王忠晶,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萌出席,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司法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以及上海高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陈萌简要介绍了上海法院就“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的相关工作情况。上海高院民二庭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去年以来最高法院和上海法院的相关改革举措和司法实践情况。
去年以来,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执行合同”方面,最高法院对标世行评价标准,于今年3月修订了相关司法解释,修改完善了延期开庭审理规则。上海高院建立了涉营商环境司法数据公开平台,开展电子归档改革试点、推进“无纸化”立案和电子送达,建立上海金融法院,完善商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通过上述措施,实现商事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的提速增效降成本。
在“办理破产”方面,最高法院发布《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着力完善我国“办理破产”的法律框架。上海高院加强“执转破”力度,引导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寻求救济,近三年受理破产案件的数量出现明显增长。通过设立上海破产法庭,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深化信息技术与破产审判的深度融合,提升了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效率,营造了破产工作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
会上,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处负责人还就司法解释的法律定位和效力作了专题说明。
世行专家对上海“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中司法实践情况的相关介绍表示感谢,并就相关情况与中方进行了沟通交流。针对“执行合同”指标,世行专家就不可抗力因素下延期开庭次数能否突破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最高法院进行了询问,并询问了解了上海法院随机自动分案机制、网上立案机制、电子送达和庭前会议制度推进落实的情况。最高法院、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作了针对性回应。针对“办理破产”指标,世行专家表示将自行查阅司法解释等相关文件,并根据相关条文的分析对中国“办理破产”指标作相应评价。
据悉,后续一周内,世行专家还将就指标所涉数据向有关部门、机构及私营部门人员进行核验。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