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5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攻坚整治第九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5月17日晚高峰期间,市民张某骑共享单车沿南京西路行至华山路时被静安交警拦下。民警指着路口醒目的“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标志问张某是否看到,她不好意思地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再乱骑行,为一己方便而扰乱交通秩序。
民警对其“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并详细告知除南京西路全线禁非外,静安区北京西路、常熟路、江宁路、茂名北路等多条道路的相关路段全天双向禁非或单向禁非,骑行要规划好路线并注意观察道路标志。
5月17日,市民苏某某乘坐公交车至宝山区古莲路蕰川公路站下车后,为贪图方便未自觉走入人行道,而是在蕰川公路一侧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路由北向南走,行到蕰川公路古莲路路口时被交警拦下。民警告知苏某某实施了“行人未在人行道内走”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警告的处罚,当事人表示接受处罚并承诺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5月18日,黄浦交警在复兴东路中华路路口,拦下一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车,当事人邓某非常委屈,申辩说自己本来是在非机动车道骑得好好的,因为要绕开障碍物才骑到机动车道上的。民警仔细查看了道路情况后对邓某“非机动车借道行驶后不立即返回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
民警解释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邓某在有条件返回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没有立即返回,这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邓某听后心服口服。
5月18日,在奉贤区解放东路望园南路路口,民警拦下了骑共享单车逆向行驶的汤某某,对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汤某某心有不服,表示自己如不逆行这一小段路则要绕一大圈。
民警则强调不要因为自行车速度不快就认为可以随意乱骑行,逆向行驶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不仅给他人通行带来不便,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也造成威胁,要坚决杜绝。
5月18日,崇明交警在中津桥路东小港路路口,拦下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对当事人皮某某处以50元罚款。民警一再强调闯红灯的危害性,切不可因路口没有机动车通过就心存侥幸,闯红灯引发的悲剧数不胜数,一定要引起重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乱骑行、乱穿马路行为。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 张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