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立案调查

据证监会官网,证监会对5家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立案调查。

截至4月30日,ST毅达(600601)、ST新亿(600145)、ST华泽(000693)、ST长生(002680)、ST东南(002263)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证监会决定对5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报送、披露年度报告的期限有明确规定,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下一步,我会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刘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