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先到先得”还是“先到先停”,在有着286户业主却只有14个公共停车位的新华街道和平小区近日白热化。
导火索是业主孙女士把车停在了公共车位,却遭到了保安的驱赶。

“有主了”的公共停车位
孙女士仍清楚的记得,她刚搬入小区不久后的遭遇。
由于将车子随意的停在了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上,她在大半夜被保安叫到了楼下,要求将车辆挪开。“因为原本停在那个位置的业主回来了。”
可能是由于时间较晚,当时找到孙女士挪车的保安和邻居态度并不友好,这让孙女士感到很难堪。她无法理解,作为业主,她为何因使用了公共停车位而受到指责。
既然是公共停车位,那就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作为业主,为什么我要为另一位业主挪车?
孙女士说。
在物业公司的安排下,孙女士被安排在邻近小区的消防通道的区域停车,与其他一些没有固定停车位的业主共同使用停车位。
尽管服从了物业公司的安排,但每当看到小区的一部分车辆可以优先停在不受打扰的宽敞区域,另一部分车辆却只能停在过道边,还有部分车辆甚至无法进入小区时,孙女士仍会陷入疑惑。
她不明白,既然是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为何业主之间不能享有平等的使用权?

好车位为何不能自由停?
这份疑惑,因最近发生的一次事故,而在孙女士心中愈演愈烈。
不久前,孙女士新买的车辆上出现了划痕。通过观看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她怀疑划痕可能源于小区内的一次车辆剐蹭。
我觉得,如果不是物业一直要求我使用不够安全的停车位,这样的意外就不会发生。
孙女士说。
事件后,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孙女士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了小区内相对宽敞的停车位上,并拒绝再为其他业主挪车。
“我一直在按时交纳物业费、停车费,我享有使用公共停车位的权利。”孙女士说。
如果物业能够出具有关该停车位的出售、出租材料,我愿意将车子挪开。如果没有,那么这个车位就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车位。作为业主的一员,我有权力将车子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
孙女士说。

孙女士的做法,引来小区管理者们的不满。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期以来,小区内停车位分配一直奉行着谁先占有,谁具有优先使用权的原则。每个车位,目前都已有固定的业主在使用。孙女士的做法,让他们很为难。
如果大家都随便停,我们怎么管?那些很早就开始使用这些停车位的业主怎么办呢?
物业工作人员说。
和平居委孙书记进一步解释了物业的做法。她说,物业之所以采取如今的管理办法,实属无奈。
和平小区是一个非常小的小区,整个小区只有14个停车位。但是现在小区的车子数量远超14辆,不少业主的车子根本停不进小区。如果按照业主说法,让所有人都可以抢这14个停车位的话,小区的管理会陷入混乱。
孙书记说。

律师观点:新业主同样拥有公共车位使用权
作为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房产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安成告诉记者,发生在和平小区中的一幕,并非个案。
“如何分配公共停车位,是老旧小区经常面对的问题。”宋安成说。
而到底是应该尊重过去已形成的优先使用权,还是保持所有业主之间的机会均等,经常是引发新老业主矛盾的导火索。
宋安成认为,在面对此类纠纷时,无论是业主还是管理者都不应忽视一个最基本原则,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小区内公共设施,新老业主享有相同的权利。在制定管理规则时,新业主对于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不应被剥夺。
目前,面对类似的问题,很多小区已经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机制,比如采取排队、抽签等方式让业主轮换使用停车位。和平小区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解决机制。但这些机制核心,应是保证全体业主,享有平等的公共设施使用权。
宋安成说。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