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倪冬报道 4月12日凌晨2点多,位于嘉定区良舍路233弄一居民楼下发生火灾:停放在一楼空地上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及一辆三轮自行车被烧毁。所幸,消防部门接报后,迅速到达现场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然而,警方调查后却发现,这场火竟然人为放火造成的。警方调阅监控发现,凌晨2点11分,男子樊某放火点燃了三轮自行车上的可燃物后,自行离开现场。
据樊某到案后交代,他因与楼内住户早年间存在纠纷,心生不满,临时起意点火烧车,以泄私愤。之前,他还曾于今年2月13号,将这家人家放在二楼平台外的废品,予以点燃。目前,樊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