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在饭局上中了招。日前,一段著名歌手、演员苏小明在饭桌上爆粗口的视频被传到了网上,围绕这段视频引发的争论,也引发了很大的声浪。
年轻人对苏小明的印象,可能仅仅停留在去年热播的电视剧《大江大河》里饰演的雷东宝的母亲、童瑶的婆婆这一角色。但事实上,在八十年代,苏小明的名气可谓家喻户晓。“海风你轻轻地吹,海浪你轻轻地摇”,一首《军港之夜》,是陪伴一代人成长的歌曲。
苏小明是在一场私人饭局中,喝了点儿酒,嘴里便跑起了火车,然后被同桌吃饭的人偷录了下来,传到了网上。从随视频一同流出的,还有“烂人简介”之类文字。这说明要么拍摄视频的人对她积怨很深,要么网上不乏有带节奏的人。
苏小明随后在朋友圈表示了自己的愤慨,认为这是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昨天和朋友吃饭,酒后说了几句废话感言,也骂了几句人,结果让这人录下来了,我想问他是什么心态!只能用两个字形容:无耻。”下面附了拍视频那人的照片。
不少网友其实都站了苏小明的边。许多人纷纷表示:“私人聚会,偷拍无耻”“放视频的人是什么心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明星也是老百姓。只是这个拍视频的小人难防啊”……
当然,在一个朋友聚会的私下场合,未经别人允许,就将别人的照片或者影像,特别是负面的内容,发布到网络这个公众平台上,显然是令人相当不愉悦的行为,特别是如果发布的目的就是抹黑刚刚与你吃饭喝酒的朋友,那就更加令人反胃了。我有个朋友叫阿翘,他喝醉了酒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就从来没把他喝醉的丑态发出去过。即使发达的互联网极大地模糊了私人领域和公众领域的界限,但道德依然要求我们尊重别人的私人空间。只要对方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就有尊重对方隐私的义务。谁也不希望自己吃个饭都会变成“楚门的世界”,谁也不希望本该热热闹闹的饭局因为偷拍者的存在,而变成“饭局的夜啊静悄悄”。
当然,上述的仅仅是偷拍者的问题,对于苏小明来说,作为公众,我们也有要求她更加自律的理由。尤其是像苏小明这样,因为《军港之夜》这样的军旅歌曲成名,最初以极其正面而阳光的形象走进公众心中,这样的形象本来就是她获取粉丝与获取资源的渠道之一,那么为之付出了资源、买了单的受众,对苏小明要求更加严厉的社会监督,也是他们相应的权利。因为偷拍这样的手段流出的视频,即使有恶花结恶果之嫌,但我们仍然希望苏小明应该不止于痛骂一顿偷拍者无耻,对于肆无忌惮的粗口,她也确实欠那些因为《军港之夜》这样积极向上的歌曲奉她为偶像的粉丝,一个真诚的道歉。
当然,限制公众人物在诸如名誉权与隐私权等方面的权利,并非因为他们的个人权利低于一般公民,而是法律面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所作的权衡和调节。B站在最近推荐的一篇文章很火,叫做《看舆论监督中“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问题》,这篇文章是发表于刊物《新闻战线》上的一篇论文,这篇文章就提到,公众人物在自己的角色利益中已经得到了足够的报偿,并且他们的地位和权力使之具有比一般公民更强的抗御名誉侵害的能力。更何况,公众人物不同于普通公民之处就在于它从来就不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如果不愿意,没有人能够强迫谁成为公众人物。B站把这篇文章送给了蔡徐坤的律师,这也同样适用于苏小明。
我们希望互联网时代,公众人物能受到更多的社会监督,以此使得网络成为公众人物更轻易获得流量的手段显得更加公平。但我们更希望具有天然监督权的媒体机构来做这样的事情,而非个人通过非法或不道德的手段来造成监督,更重要的是,这种监督是来自于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而非来自个人的恶意。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子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