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对于货车驾驶员老刘来说是不平常的一天,这天他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但这件“好事”却将他拉入深渊……
老刘是上海某工程公司的一名货车驾驶员,平时和工友们一起在外区的一个项目施工现场工作。老刘主要负责开货车运送材料。以往工友们结束一天的工作后,都是乘坐专门的面包车回职工宿舍,可不巧的是这天下午接送工友的面包车坏了,当时老刘正开着车在现场运材料,一名工友看到老刘,便问老刘能不能把他们带回宿舍。
眼看天下着雨,一向热心的老刘遂欣然答应。
可到要上车时,工友们犯了难,“这车装得下我们三十几个人吗?”
老刘拍胸脯保证:
放心吧,我这是货车,俩人坐前面,剩下的都去后面的车兜里坐着,别说三十个人,六十个也装得下!”
听了老刘的话,工友们开心不已。三十多名工友一个不落地全被“塞”进了老刘的中型货车里,高高兴兴地上了高速。老刘一边开车心理还一边琢磨着,“今天我可真是干了件大好事,他们可得好好谢谢我!”
然而,在高速公路上开了不到十公里,老刘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该中型货车核载三人,实载却达32人。交警看到挤在车厢后面的这三十多名“乘客”,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货车车厢并没有采取必要的人员安全措施,且本次超载人数众多,完全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危险。老刘和这三十多名工友抱着侥幸心理,一味地追求方便,忽视安全,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检察机关审查,老刘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并于近日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在讯问过程中,老刘告诉检察官,他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本以为自己做的是件好事,可现在想想,这非但不是好事,反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是一件再大不过的“坏事”。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