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6日下午3点多,犯罪嫌疑人朱某骑电瓶车途经某路口时,看到路边一名女子长得很漂亮,光天化日之下,朱某竟动了强奸的念头,他尾随该女子一直到该女子到了小区楼下。
朱某迅速将自己的电瓶车停在了小区隐蔽处,加快脚步趁该女子打开楼下大门时也一起进了楼道,走到一楼至二楼楼梯拐弯处,朱某从背后抱住被害人,将被害人压倒在地,欲行强奸。
被害人姚某大声呼救,却被朱某捂住了嘴巴。危及关头,姚某想到了二楼楼梯处有摄像头,便告诉朱某有摄像头,朱某抬头一看,果真有个摄像头。
她说有摄像头,我抬头一看果然有,再加上这时我听到了楼道里的脚步声,就逃走了。
原来,姚某对门的邻居听到了姚某的求救,就下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姚某告诉邻居大哥后,邻居大哥赶紧下楼抓住了朱某。
姚某赶紧报警了。
犯罪嫌疑人朱某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尽管强奸未遂,但是其行为仍已触犯刑法,涉嫌强奸罪。日前,奉贤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同胞,遇到危险一定要沉着冷静,想办法自保,尽可能将危害降到最低。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吕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