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林地面积已达1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超过16.8%。近些年,随着林地面积的扩大,侵占林地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所幸,上海有一支”森林卫士“——林政稽查队伍在查处这些违法案件,守护着森林家园。
其中,嘉定区林业站原分管副站长樊敏就是林政执法领域的一位“老法师”。几十年来,樊敏带领着手下办理过许多涉林违法案件,但她始终认为:处罚是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无奈”的选择,“我们办案不能死搬法律法规,而是要在坚守底线原则的情况下,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最终把事情圆满解决。”
宣教为主,和执法对象成为朋友
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是什么样的关系?这可能也是决定违法案件能否顺利执法的因素之一。几十年来,樊敏和不少单位因违法案件而打交道,最后却成为朋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大约是1999年左右,在日常的林业执法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发现,嘉定某单位因拓宽公路需要,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违法采伐了三四十株林木。这是樊敏经办的第一个林业违法案件。
发现违法情况后,樊敏带着国家和上海地方的一些法律法规上门找到违法单位负责人,跟这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最终让对方明白:因建设需要采伐林木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心服口服”地缴纳了罚款。
尽管在今天看来,这笔罚款微不足道,但在当时,这起案件的处理在嘉定建设系统引起了小小的“轰动“:相关部门意识到,采伐林木要办理相关手续,非法采伐林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要受到处罚!
过了些年,有老百姓盗伐了河道旁几株树木,因属于水务部门管辖范围,水务部门来和林业部门沟通如何处理。由此,樊敏又和水务部门打起了交道。
此后的多年里,她又先后和电力部门、高铁建设方、轨道交通建设方、相关街镇、企业等各方有了“瓜葛”,因为一直秉持着处罚并不是林政执法的最终目的,关键是通过案件的办理,让相关方面知晓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因此,最终都和这些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如今,电力部门每年因防台防汛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而需要对林木进行修剪时,都会事先和林业管理部门打招呼,办理手续,林业管理部门也会通知基层林业养护社的养护人员,积极配合做好修剪工作。
除了注重案件处理过程中对相关方面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樊敏说,其实最好的结果是避免违法案件的发生,因为有些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其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这就要求执法部门能够执法跨前一步,有主动服务意识。
2008年,樊敏听闻某条高铁建设需要占用大片林地,就主动发告知书给建设方,敦促其办理相关手续,且一连发了好几次。最后,建设方根据法律法规,办理了手续,由于涉及占用林地面积较大、采伐林木数量较多,审批手续一路办到了国家林业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占用多少林地需在其他地方补回来,即占补平衡。然而,采伐如此量的林木是不可能在土地资源稀缺的上海找到补充的地方了。因此,建设方按规定向国家缴纳了上千万元的森林植被资源恢复费。
11年过去了,樊敏仍保留着当年国家林业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规范执法,避免行政复议
这些年来,樊敏带领着嘉定林业站野保执法科的崔科崔荣祥、“老张”张菊元等4名科室人员在执法领域“战斗”着,不仅仅林政执法,这个科室还要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对象的执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可谓“身兼多职”。而这样的情况,其实在郊区林业站很常见。
随着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等法制意识的提高,这些年林业的行政许可受理量增加,违法案件数量就随之下降。以嘉定为例,去年仅发生6起案件,且涉及林地面积多在几百平方米。
张菊元也算林政执法领域的一名老兵了。自2004年从区农技中心调入林业站以来,一直从事林政执法。他说,做案件,要人性化,也要程序规范,减少执法对象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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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郁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