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今年首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据悉,去年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共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4800多次,共依法开出各类生活垃圾分类罚单672张。
今天起,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时尚”生活垃圾分类大整治,为全市打赢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攻坚战、持久战做好前期铺垫。此后每个月,将对医院、商场、宾馆等不同单位有侧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
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首次进入小区
今天上午10点半,市城管执法局、虹口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来到虹口区虹叶花苑小区检查小区垃圾分类。这是全市城管执法队伍首次进入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周到君在红叶花苑看到,小区有一个垃圾箱房,里面有一套智能回收设备,早晚两个时间段内,居民可以去投放垃圾,首先需要用手中一张智能卡在设备上刷卡,然后选择投放的垃圾是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可回收物,选择之后,相应的垃圾桶会开门,居民就可以投放垃圾。在规定时间之外,居民可以将垃圾投放在垃圾箱房外的垃圾桶内。
城管执法人员要求小区垃圾分拣员打开垃圾桶,检查了垃圾是否混合投放,当时未发现混合投放现象。
虹口区执法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会加强对除了这个小区外,辖区内所有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检查,尤其是物业作为小区生活垃圾投放责任人是否尽职尽责加强执法检查。
该小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小区每个楼道都有垃圾桶,目前只有一个,接下去马上会投放干湿两个垃圾桶,“由于小区有部分老年居民,一下子把桶撤掉,居民可能会觉得扔垃圾不便,所以现在是保洁员负责去楼道收集垃圾后,再进行二次分拣。”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表示,过去几年,城管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检查主要聚焦单位,今年将向小区延伸覆盖,不排除对个人进行处罚,“对个人的处罚虽然有取证难、执法难的问题,但是,一旦证据确凿,且居民个人拒不改正的,我们也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根据2014年出台的《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以及今年7月1日起将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都有对单位以及个人不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处罚依据。
“浦西第一高楼”白玉兰广场:有商户未按规定分类被责令整改
随后,周到君又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被称为“浦西第一高楼”的白玉兰广场检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
在一家蛋糕饮品店,执法人员进入后厨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后厨内虽然设置了干、湿、可回收物三个分类垃圾桶,但是标识不明显不规范,并且垃圾混合投放,湿垃圾桶内有干垃圾。
随即,城管执法人员对店长进行了垃圾分类宣教,并告知了其违反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天17时前整改完毕。店长当场表示,一定整改。


城管执法人员接着进入另外一家泰国餐厅进行执法检查。
在后厨,发现设置了干、湿两个垃圾桶,没有可回收物垃圾桶,但是,在餐厅发现有易拉罐、饮料瓶等可回收物。
执法人员对店长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教,告知其未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违反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在3月1日17时前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白玉兰广场物业管理部门表示,商场有100多家商户,目前是对每个商户的垃圾上门回收,然后进行二次分拣,再由环卫企业收运。
去年以来共计开出672张罚单
市城管执法局介绍,2018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治理力度,截至今年2月底,共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4800余次,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居住小区的监督检查;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672件,督促相对人自行整改1300余起。

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今天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新时尚”生活垃圾分类大整治行动。
此次大整治行动是配合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的一场“先期战”,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将以居住小区、商业楼宇、商场、医院、学校、党政机关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管理责任人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义务,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下阶段,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重点对“单位、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收集、运输单位未使用专用车辆、船舶驳运垃圾、未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未实行密闭运输”、“擅自从事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照技术标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等六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相对人认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法定义务,自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执法力度上,会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起将施行,一些还没有全面落实垃圾分类的单位正抓紧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那么,单位如何具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
首先,需要根据各个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一套体制机制。
同时,要对物业企业从管理人员到第一线的保洁员,以及该单位的每一位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政策等相关培训。此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最基本的就是干、湿、有害、可回收物四个分类垃圾桶等硬件要到位,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垃圾进行细分,设置更多分类垃圾桶。
以徐汇区政府机关大院为例,周到君在此前的采访中了解到,徐汇区机管局在具体实施垃圾分类时,就从制度、硬件、人员培训等各方面进行了落实。硬件上,漕溪北路的徐汇区政府机关大院在每个楼的底层设置了四个分类垃圾桶,墙上张贴了相关分类知识;在每个楼层的茶水间,设置干、湿、可回收物三个分类垃圾桶,水池里有过滤茶叶渣的小篮筐,将茶叶渣这个湿垃圾分离出来;在每间办公室的每个工作人员办公桌旁,有一个垃圾桶,用来投放干垃圾,湿垃圾要求统一投放到茶水间。在政府机关食堂,也实行垃圾分类,要求用餐的工作人员将餐巾纸和剩菜剩饭分开投放。
在收运环节,积极和环卫运输企业联系,分类收运。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郁文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