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张某跟涂某在南桥镇某KTV门口因停车挪车这件小事发生口角冲突,继而大打出手,张某被打成轻微伤,自己佩戴的手表也损坏了。涂某因此事被奉贤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2018年11月1日下午,汪某代表涂某和张某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张某表示自己被损坏的手表是劳力士,看病所需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加一起要15万元。汪某说:“你没有出示劳力士的发票,我怎么知道你戴的劳力士到底值多少钱,凭什么给你15万元?”
在一番讨价还价后,张某告诉汪某:“我的劳力士是4个月前买的,买来7万多,我可以提供发票,其它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加一起,就给8万吧。”
汪某说完便就用手机银行转给了张某8万元。
没想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张某的“劳力士”手表有仿冒嫌疑,于是找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发现张某的“劳力士”果然是假的。
经查,张某的手表是在微信上通过微商购买的,当时花了2000元。微商通过快递将手表和一张78000元港币的假发票寄给了张某。张某心里知道,这块手表如果是真的,在市面上售价6万元,而自己只花了2000元就买到了,显然是假货。
张某决定利用其处于和解一方的优势地位,骗取和解费,却不知一时贪念使自己身陷囹圄。
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被损害的劳力士手表系仿冒品,仍骗得手表赔偿款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犯罪数额巨大。2019年1月10日,奉贤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张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打人者涉嫌寻衅滋事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被害人却趁机会进行诈骗,依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和谐社会里,每个人都应当理智、谦让,这是我国传统美德。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吕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