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因违建遭勒索,被告人判了1年零8个月

2017年,演员大鹏位于顺义的房子涉嫌违建,受到“热心市民”邓某的敲诈勒索。

其实走过路过的人,都知道大鹏的房子有部分是违建。不过,他们都没放在心上,唯独这个邓某发现后,心生歹意。

在2018年4月至6月间,他多次给大鹏发私信,扬言要在微博上发布大鹏家违建的信息。想让他住嘴也可以,只需要往指定账户里汇入人民币8.3万元即可。

不厌其烦的大鹏最终选择了报警。

他先是假装同意了邓某的要求,并于2018年6月13日向邓某提供的银行账号先行汇款2万。紧接着,大鹏一方迅速报警,2万元未进入邓某账户便被冻结,而邓某也被警方逮捕……

最近这件案子宣判了:

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该重罚。鉴于其系犯罪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罚认罪,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生而为人,心存善念。敲诈勒索什么的,实在是不应该。那周到君看到这里有点迷糊:勒索和违建其实都不对,一个犯罪,一个犯错。那既然勒索判了,违建不拆么?

评论里也有类似的质疑:

还希望有关部门能一视同仁啊。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