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刚刚公布新修订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其中规定:5种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这5种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办法》还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